令人驚訝的是,儘管關於離婚對兒童宗教生活的影響的數據很少,但有關靈性研究的研究卻很少受到關注。兩組都顯示出兒童期參加宗教儀式的比例很高-離婚兒童中有86%參加了宗教儀式,完整家庭的受訪者中有89%參加了宗教儀式。離婚子女不太可能在宗教團體中擔任領導職務或參加宗教儀式。
宗教領袖將在結果中尋找很多思考-這突顯了許多離婚家庭可能與宗教機構的距離。離婚子女報告說,他們的父母不太可能教他們祈禱,與他們一起祈禱,頻繁地帶他們去宗教服務或鼓勵他們實行宗教信仰。這也是離婚諮詢父母的一項可悲的指控-當孩子監護權離婚後受傷時,他們的父母不太可能向他們提供精神上的指導和幫助。
更令人驚訝的也許是結果有韌性的跡象-74%的離婚孩子感到生活中的逆境使他們的精神得到了加強。他們對此表示了強烈的敬意-與完整的家庭伴侶相比,更多的人堅決贊成這一說法,離婚的孩子更有可能以2-1的比例說自己現在比母親有更多的宗教信仰。
令人遺憾的是,作者沒有表現出自己的優勢-而是用力氣向後指指點點,建議低衝突婚姻中的父母為孩子們的監護權堅持下去-尤其是當研究沒有充分考慮時聯合監護安排。